都说半路夫妻,前任永远是道坎。在感情里,埋葬过去,才能走向未来。所以准备二婚时,一定要摸清楚对象离婚的真正原因,以及他和前任的关系。如果对方有孩子,那便是一生的羁绊,需要慎重考虑。 湖南长沙某婚姻中介所就迎来了一个特殊的客户,是一个怀胎九月的女子。不施粉黛的面容添了些许憔悴,一开始中介所的“媒婆”挺诧异的,毕竟没见过孕妇还要相亲的,但听了女子的要求后,有多年牵线搭桥经验的她,也不免摇头,哪会有这么傻的人!这送上门的生意她也没办法接。 其实这不是苏女士找的第一家婚介所了,盘桓数日,没有一个婚介所愿意接她的单,只因她的要求太过特殊:有车有房不能生娃。有车有房是经济层面的还好解决,不能生娃就有点强人所难了,如果对方确实有生理方面的疾病,两人过一辈子二人世界,倒还情有可原。 可是苏女士小腹高隆,让一个男人心甘情愿去养别人的孩子,就不是那么容易让人接受的了,所以红娘们纷纷推拒,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记者也纳闷,苏女士为什么要顶着大肚子去相亲,孩子的亲生父亲呢? 这还得从苏女士失败的“二婚”经历说起。苏女士在年轻时有过一段婚姻,当时和第一任丈夫也是相亲认识,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两人匆匆忙忙结了婚,但婚后没多久,男方的缺点就暴露出来了,不仅好吃懒做,还有赌博恶习,摊上这样的丈夫,苏女士的婚姻是不幸的。 苏女士隐忍了三年后,最后选择离婚,脱离苦海。可见她并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女子,还是有自己的倔强的。之后家里一直给她安排相亲,觉得女儿嫁不出去是件丢脸的事情。苏女士对爱情还是充满向往的,想要自己找个情投意合的人,这样的想法也能理解。 她孤身到长沙打工,闲暇之余就到麻将馆放松放松,大家都知道她单身,年纪也不小了,都热情地给她作介绍,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六岁的刘某。刘某和前妻离婚几年了,孩子也判给前妻了。 他对外说自己是事业单位的,在老家有房子。两人都是二婚,刘某见过苏女士之后,也颇觉满意,而苏女士也觉得刘某条件不错,双方就开始进一步接触。不过有了前一次的教训,苏女士这一次没有那么贸贸然闪婚的打算,这也正合了刘某的意。 为了讨苏女士欢心,刘某还是下了点功夫的,经常在牌桌上输给她,逗她开心,平时也嘘寒问暖,没多多久,就俘获了苏女士的心,两人成为恋人关系,还同居到一起。关系发生了转变,有些事情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第一次怀孕时,刘先生以经济压力和为孩子名声着想为由劝她打掉,当时她也没有多想,就顺从了。虽然没要孩子,但同居了几年,她还是希望能早点结婚,名正言顺地为他生儿育女,但刘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对她也愈发冷淡。 后来干脆回了老家不见她,还将她的联系方式拉黑。在调解人员的帮助下,她才找到刘某的单位,原来他根本不是事业单位的,只是个临时工,而且已经和前妻着手复婚。找到刘某后,刘某对她态度极其恶劣,让她把孩子打掉,不要打扰自己的生活。 他和前妻之间有孩子的羁绊,这是无法割舍的,前妻已经原谅他,答应了复婚,他不希望婚姻被破坏,若是他一心想复婚,又何必招惹苏女士,伤害这个无辜女子呢?苏女士看清了渣男的本性,打掉孩子,及时止损,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但苏女士称自己太想有个孩子了,她已经40岁了,之前的流产也给她身体造成了损害,她怕自己再次流产以后就没有当妈妈的机会了,因此执意留下孩子,这也能理解。新时代的独立女性,自己养育孩子的也不少。 但她挺着独自相亲就有点让人看不懂了,毕竟婚恋市场上也没有男人心甘情愿当“接盘侠”的,与其寄希望在他人身上,不如自己努力奋斗。而作为孩子生父的刘某,也不是可以说不要孩子就不要孩子的,女性有生育自由权。 如果他不要孩子,就不应该做出这样的事,既然做了,作为一个男人就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即便他和前妻复婚,苏女士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他作为亲生父,也是有抚养责任的。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刘某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他拒绝支付,苏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支付能力却拒不执行,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肆意玩弄感情,是要付出代价的,若是刘某的妻子得知他的荒唐事,是否愿意复婚,接手这个烂摊子,就难说了。 最无辜的就是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苏女士和家人闹掰,自己又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只想着给他找个现成的父亲,以后孩子的生活有多艰难,已经可以预料。若是苏女士在准备二婚之前更加慎重地了解刘某的情况,自尊自爱,也不会让自己陷入如此难堪的境地。 丰庭智能影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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