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账户
讷河百事通

自媒体资讯干货

亲爱的游客,欢迎!

已有账号,请

立即登录

如尚未注册?

加入我们
  • 客服电话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000-0000

    电子邮件

    xjubao@163.com
  • APP下载

    讷河百事通APP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

  • 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讷河百事通公众号

讷河百事通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

北京医保:12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

2023-02-17 发布于 讷河百事通
免备案cdn https://www.duotuyun.com

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据北京市医保局消息,从2022年12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配偶、父母、子女在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后,可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

北京市医保局指出,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

1.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须进行备案(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

自12月1日起,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1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该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

请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相关阅读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讷河百事通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Get最新资讯

相关分类
热点推荐
关注我们
讷河百事通与您同行

客服电话:400-000-0000

客服邮箱:xjubao@163.com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讷河百事通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讷河百事通 X1.0@ 201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