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账户
讷河百事通

自媒体资讯干货

亲爱的游客,欢迎!

已有账号,请

立即登录

如尚未注册?

加入我们
  • 客服电话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000-0000

    电子邮件

    xjubao@163.com
  • APP下载

    讷河百事通APP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

  • 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讷河百事通公众号

讷河百事通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

关于调整国际物流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2023-03-25 发布于 讷河百事通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
一、取消“已实施预防性消毒”申报项目。
二、实际进境货物的“启运日期”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管理的,不再必须填报“启运日期”;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22年第88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2月21日

1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该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

请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相关阅读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 讷河百事通
    1970-01-01
讷河百事通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Get最新资讯

相关分类
热点推荐
关注我们
讷河百事通与您同行

客服电话:400-000-0000

客服邮箱:xjubao@163.com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讷河百事通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讷河百事通 X1.0@ 2015-2020